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财经学院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专业建设 | 教学科研 | 实验实训 | 团学活动 | 招生就业 | 社会服务 | 党建工会 | 校友会 
-更多-
 
当前位置: 财经学院>>通知公告>>正文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4-01-18 16:37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排查梳理我校撤稿论文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自查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研文献数据库,2021年1月1日以来个人发表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查看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单位核查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对本部门科研人员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把核查情况填入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调查处理(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报科研外事处。核查无问题的单位,也要报送核查情况。

三、学校复查

科研外事处根据各单位自查、核查情况组织复查,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学校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以便定期抽查;对于确实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按要求严肃处理。对在排查活动中,作者该报告未主动报告的,经调查属实,将按照国科发监221号文和国务院第652号令等文件要求,对涉事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四、上报主管部门

科研外事处根据复查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报请学校做出处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进行核查处理。并于2024年119日前完成全面自查、核查工作和已撤稿论文的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科研外事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zykywsc@126.com邮箱。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论文调查模板


科研外事处

2024年1月2日


 

已是首条
下一条: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转发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闭窗口
系部概况 | 联系我们 | To Top

版权所有©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 地址:许昌市新兴路4336号

邮编:461000 E-mail:xccjx6688@163.com 电话:0374-2366288 传真:0374-2366288 豫ICP备060153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