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1年大学生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贫困县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
为进一步引导我院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团省委、教育部、人力和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扶贫办等部门实施的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将于4月28日至5月15日展开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团总支要认真总结历年来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的招募经验,严格按照各计划的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推荐08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两个计划只能根据计划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进行申报。
2、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宣传动员、招募选拔工作,确保今年的“西部计划”和“贫困县计划”的招募任务圆满完成。
3、各团总支要指派专人负责本系志愿者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各计划的实施方案(电子版)已上传到团委网站文件下载版块,各团总支可登陆下载。
附件1:2011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2:2011年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志愿服务 招募工作 通知
共青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11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1:
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1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以上7个专项中,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分别为原支教、支农、支医专项更名,并将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纳入基础教育专项实施;保留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根据中央关于援疆、援藏工作的要求以及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新设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其中,今年派往民族地区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实施规模扩大为1万人左右;新疆和兵团今年实施规模扩大为4200人左右,西藏今年实施规模扩大为400人左右;新设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人民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平安建设、开发性金融等纳入实施;灾后重建、新疆双语教学专项不再在全国范围实施,由所在省级项目办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实施。
二、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实施步骤
(一)服务县和新招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和确定
1.服务县(含新增)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指标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在充分考虑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县的实际需求、志愿服务成效、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年度考核等因素,审定2011年服务县,确定各县志愿者派遣指标。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30人左右,并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所在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2011年不再派遣志愿者。
2.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与确定
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由各服务省项目办负责审定。县级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专项介绍见附件)。要加大向民族地区派遣力度,要加大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专项选派力度;在县级机关、企业等岗位严格控制在10%以内;新疆和兵团、西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岗位计划。
(二)招募选拔
1.报名时间
4月19日至5月15日。
2.选拔方式
各招募省应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或集中选拔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服务省的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各地可按照惯例,以一人一岗原则按需招募;有条件的还可组织有关高校与对口受援县直接进行岗位对接;也可依据服务省提出的对志愿者专业总体需求招募,由服务省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报到时或到达服务地后进行岗位对接。
服务省可直接接收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报名,并计入本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但需及时与毕业生高校所在省项目办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选拔、体检和高校所在地政策待遇衔接等工作。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
7月26日、27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需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四、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同时,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落实相关规定。
2.组织保障
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省级项目办应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原则上按每500名志愿者配备1名专职管理员,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全国项目办今年起将对服务县、高校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
五、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级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根据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相关待遇规定范围。各省(区、市)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西部计划志愿者达到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每年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相关费用由招募省项目办预支;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的比例一次性拨付。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列支西部计划培训、项目管理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政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预算。
六、地方项目
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的地方项目,应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今年,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并加大向民族地区的派遣力度。各地须在6月30日前将地方项目实施方案报全国项目办备案,以便做好志愿者考研加分统计等工作。
2011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专项 名称 |
专项简介 (含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 |
选拔标准 |
基础教育 |
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
农业科技 |
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专业优先。 |
医疗卫生 |
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
基层青年 工作 |
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具备较强的政治和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
服务新疆 |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工业、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
服务西藏 |
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
基层社会 管理 |
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
附件2:
2011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豫政〔2008〕10号)和《关于深入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豫青联字〔2004〕43号)要求,经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和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和省扶贫办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下简称贫困县计划)。同时,继续做好2009年、2010年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和2004年至2008年志愿者的创业就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11年招募志愿者总数为200名。省项目办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2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兰考县、栾川县、汝阳县、洛宁县、鲁山县、滑县、原阳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濮阳县、舞阳县、卢氏县、宁陵县、上蔡县、泌阳县共16个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工作步骤
1、落实岗位阶段。由服务县项目办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岗位,经相关省辖市项目办汇总后上报省项目办。
2、组织招募阶段。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开展集中招募活动。
3、确定人选阶段。由高校项目办对报名志愿者进行初步审核,省项目办集中组织体检和审核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4、培训派遣阶段。对已签订招募协议的大学生志愿者由省项目办进行集中培训和派遣,市、县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安置。
三、政策、经费保障
参与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及以上900元/月,所需费用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省直管县费用由省财政负担。招募时的体检费、培训费及服务期间购买的团体保险费用由省财政负担。各级项目办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2、服务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和档案可迁转到工作地区,也可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党政机关录用、被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志愿者,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3、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开展志愿服务。
4、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5、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鉴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总分加10分,报考成人专升本,总分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志愿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可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它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优先招聘志愿者。
8、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可在毕业后1年内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调整还款计划提供帮助。对自愿到贫困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银奖,表现优秀的授予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河南青年五四奖章”、“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河南省十大杰出志愿者”等评选,并纳入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表彰范围。
10、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各级宣传、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扎根基层。鼓励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级宣传、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扶贫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1、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2、广泛动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每一个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信息;要围绕“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的主题,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奉献青春。
3、按需选拔。要根据贫困县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工作岗位,按照岗位要求招募志愿者。招募工作要本着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的原则,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尤其要鼓励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参与。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和后续志愿者的储备工作,确保按需招募目标的实现。
4、搞好服务。各省辖市项目办要协助贫困县积极申报服务岗位,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努力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升学、就业以及创业等创造有利条件;各服务县项目办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志愿者派出学校项目办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志愿者招募、审核和签订协议工作,严防出现自行毁约现象;要加强与本校参加贫困县计划毕业生的服务县、服务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教学、实践、扶贫等合作与援助。
5、严格管理。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服务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加强志愿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日常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完善基层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志愿者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通过民主选举志愿者服务队长、建立志愿者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发挥志愿者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引导志愿者之间扩大交流、加强沟通、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探索新的志愿者管理模式。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省辖市项目办务必建立完善志愿者生活补助费银联卡发放制度,减少资金运转渠道,使志愿者能及时领到生活补助。
6、不断深化。要加强志愿服务贫困县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注意发现、树立和表彰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典型,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促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河南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6楼1605室(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邮编:450003
电话:(0371)65903352(传真)
E-mail:hntswzgb@163.com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一:
2011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报名登记表
学校名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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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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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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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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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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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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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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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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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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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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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籍 |
市(地区) 县(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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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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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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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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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意向 |
服 务 县 |
第1志愿: ;第2志愿: ; (兰考县、栾川县、汝阳县、洛宁县、鲁山县、滑县、原阳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濮阳县、舞阳县、卢氏县、宁陵县、上蔡县、泌阳县) 是否服从调剂:□服从□不服从 |
服务 岗位 类别 |
第1志愿: ;第2志愿: ; (A、教育;B、卫生;C、农技;D、扶贫;E、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 是否服从调剂:□服从□不服从 |
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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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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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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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2、如入选服务贫困县计划,我同意服务期满后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项目办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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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交高校项目办。
附件2:
2011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高校: 年 月 日
学历 第一志愿 |
专科生 (人) |
本科生 (人) |
研究生 (人) |
合计 (人)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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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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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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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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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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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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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此表由各高校团委填写; 2、请于5月15日下午4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项目办(0371-65903352,hntswzgb@163.com)。 填表单位: 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