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清明节假日安排为:2018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调上星期五的课。
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假期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向我校办公室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版权所有©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 地址:河南许昌市新兴路4336号